收费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取相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总务处 发布者:网络中心 阅读 : 2783

全体家长: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泉教财[2022]24号)的精神,现就课后服务分类及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请家长和社会给予监督。

一、课后服务分类及收费标准

1.基础托管服务:每课时收费标准2元/生。

2.特色托管服务:每课时收费标准5元/生。

原则上小学每日计费课时不超过4课时(其中未开展午间课后服务计费课时不超过3课时)。正常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后,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延时时间按实际另行计算。课时按实际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

二、收费方式

课后服务费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由学校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平台采用按月或按学期收取。

三、监督电话

1.12315

2.22196525(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总务处)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校 长:黄加贤 

2022年9月8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