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泉州二实小2017年春季收取代办费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7-02-12 作者:总务处 发布者:总务处 阅读 : 19518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泉价(2017)9号文通知,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收取代办费事项通知如下:

  1、课本费、作业本费收费标准按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泉价[2017]9号文通知执行(详见表1)。课本费由财政支付,家长不用交费,只收作业本费,款项由班主任代收。根据“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期末欠余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2、根据泉教综[2014]26号文件精神,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由学校统一代购的,请按照标准(详见表2)交费,费用由班主任代收后交新华书店,后以年段为单位,由新华书店开具发票向家长公示。愿意由学校统一代购的请填写代购申请单交班主任。

表1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年段课本费、作业本费收费标准(单位:元)

项 目
年 级

课本费

作业本费

合计

一年级

0

8

8

二年级

0

8

8

三年级

0

8

8

四年级

0

8

8

五年级

0

8

8

六年级

0

8

8

注:本校收费许可证号:KC00034000

 

表2 教辅材料收费标准(单位:元)

年 级
项 目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小学同步测控优化设计(语文)

6.70

6.70

6.70

6.70

6.70

6.70

小学同步测控优化设计(数学)

6.70

6.70

6.70

6.70

6.70

6.70

课标语文生字书写本(配北师大)

5.70

5.70

 

 

 

 

新课堂假期生活(寒假)

6.90

6.90

6.90

6.90

6.90

6.90

合计

26.00

26.00

20.30

20.30

20.30

20.30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7.2.11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