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9-11-03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32628

一、指导思想

  学校根据《泉州市直学校教职工津、补贴考核分配实施意见》的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工作岗位任职情况,制定科学的符合本校实际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二、分配原则

  ⑴贯彻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出勤、工作量、工作岗位职责和教育教学业绩进行考核,尽可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⑵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分配办法

  ⑴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履职、出全勤并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按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绩效工资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

  ⑵根据学校实际将绩效工资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先预留班主任补贴和代课补贴等款项。剩余款项分为两部分,其中的85%按职称、工作岗位职务对照相应档级分配,另15%根据教研组或辅导组组织教师或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获奖及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的情况进行奖励,若还有剩余再按职称、工作岗位职务对照相应档级分配。

  ⒈校级领导、任课并兼任学校各种职务的教职工的岗位职务系数

档级

职   务

系数

1档

副校长、工会主席

1.12

2档

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

1.10

3档

总辅导员、教科室主任、副教导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总务副主任、支部委员、 
工会副主席、保卫组长、会计

1.08

4档

教研组

语文、数学、技能、体育、图书馆馆长

1.06

科学、英语、美术、音乐、电脑、 
品生(品社)、综合实践、心理健康

1.05

支部组委、网管员

5档

备课组长、大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 
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女工委员

1.03

说明:身兼多职的教职工取最高系数。

  ⒉任课但不兼任学校其他职务的教职工及非任课教职工按如下职称系数量化

职称 
系数

试用期 
教师

小学二级 
教师

小学一级 
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小中高

系数

0.7

0.8

0.9

1

  ⒊有关补贴、奖励

  ①班主任补贴

  本校实行双班主任制度,每位履职班主任每月补贴100元。

  ②代课补贴

  经校长室批准,服从教导处安排代课,每节补贴8元。

  ③有关活动奖励

  a.教职工负责的处、室、组承担相应工作被上级行政部门表彰、奖励;

  b.教职工集体或教职工组织学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效果良好的;

  c.教职工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之余又承担繁重的突击性任务的。

  d.教职工取得其他成绩,经考核组考评认为应该奖励的。

  ④教职工教育教学业绩奖励。(教育教学业绩考核量化标准见附表)

  ⒋请病、事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发放方法

  ⑴绩效奖励工资每学期计算一次,学期末由各职能处室计算汇总,交校长室审批,由财务室按学期发放。各职能处室加强动态管理与考核,没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请病、事假的,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报送校长室审核,酌情停发或少发相应项目的补贴。

  ⑵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相应的绩效奖励。如:

  ①搞有偿家教(托管)的;

  ②所教学生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

  ④工作失职或违反师德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

附:教育教学业绩考核量化标准

  ⑴公开教学量化标准

  a.现场参赛课

 

级别

全国

华东地区

市直(区)

获奖等级

分值

9

6

5

7

5

4

5

3.5

3

3

2

1

2

1.5

0.5

  b.录像参赛课

级别

全国

获奖等级

分值

2

1.5

1

1

0.8

0.6

0.6

0.5

0.3

  c.为研讨会提供现场观摩研讨课

级别

全国

市直(区)

分值

3

2.5

1.5

1

  d.接待课(接受参观、考察)

级别

全国

省、跨省

分值

2

1.5

1

0.5

  说明:

  ①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上进行公开(竞赛)教学,取最高级别计分;

  ②越级参赛课量化计分方法:

  a.经市选拔不经省选拔送全国,以省级计;

  b.不经市选拔直接送省或全国按市级计;

  (以下各项比赛凡越级者计分均按此法)

  ③课件参赛按录像课量化值的50%计算;

  ④为泉州市有关培训班开课者按市级接待课计分;

  ⑤教师应邀外出讲座,上示范课、研讨课,按c类相应级别计分;

  ⑥教师在校内接待参观、访问时作讲座,按d类相应级别计分;

  ⑵文章发表的量化标准

  a.论文获奖(限于教育教学类,且为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为教研机构组织的活动,并与作者业务范围密切相关。案例、随笔、教学设计、降一级量化。)

级别

全国

获奖等级

分值

2

1.5

1

1.5

1

0.5

1

0.5

0.3

  b.文章发表、交流(限于教育教学类,并与作者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级别

说 明

分值

省级或以上CN教育教学纸质刊物(不含增刊)

教育教学论文(篇幅不少于该刊一页或字数不少于2000)

2.5

教育教学随笔、短文章

1.5

市级CN刊物

 

1

省级电子刊物

 

0.5

市级电子刊物

 

0.3

市级研讨会交流、汇编

 

市级内部刊物汇编

 

公开刊物报道学校新闻(标题出示校名)

 

0.3-0.5

  说明:

  ①全国级为中国教育学会下属学术研究会,如:全国小语会、全国小数会等;

  ②同一篇文章不能重复计分,就高评不累加。文章同一级别发表,第二篇起减半累加;

  ③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按省级CN刊物分值量化;

  ④学生用书任主编、编委并亲自撰稿者,按市级CN刊物量化;

  ⑤越级参评的论文降一级量化(按公开课栏目的计分方法);

  (3)课题研究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等级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分值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4

1.5

3

1

3

1

2

0.5

2

0.5

1

0.25

  说明: 
  ①课题研究须经学校备案,并提供研究方案,待结题后方可量化,参与者须实质性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并有相应的研究方案和成果;

  ②须有相应级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主持,方可认定该级别;

  ③非逐级评选推荐的省、全国课题均按市级计分;

  ④教师所获表彰为参加业务竞赛之后获得者,其分值可按相应级别业务竞赛一等奖计算,本项目不再计分;

  ⑤该项目只取最高奖项一次计分不累计。

  ⑷教学基本功等业务技能比赛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级

分值

5

4

3

3

2.5

2

2

1.5

1

1.5

1

0.5

  说明:

  ①教师基本功比赛,包括现场说课、三笔字(毛笔、粉笔、硬笔)、简笔画、计算机操作、朗诵、演讲、小制作、普通话、体育、艺术技能表演等;

  ②越级参赛,降一级或二级计分(按公开课栏目的计分方法);

  ⑸所教班级集体受表彰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分值

2

1.5

1

  说明:该项目得分,两位班主任各占相应级别的50%;

  ⑹辅导学生参赛得奖量化标准

  a.现场比赛团体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5

4.5

3

4

3

2.5

3

2

1

1.5

1

0.5

  b.现场比赛个人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3

2.5

1.5

2

1.5

1

1.5

1

0.5

1

0.5

0.2

  c.推荐作品参赛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2.5

1.5

1

1.5

1

0.5

0.5

0.3

0.2

0.3

0.2

0.1

  说明:

  ①团体获奖,其分值由各承担辅导老师根据其工作量按比例计算;

  ②同一比赛,团体与个人只选其一量化计分;

  ③指导同项目比赛,学生个人多人次获奖者,取最高等次两名计分;

  ④应与所教学科相对应或学校指派,并有实际指导,若家长外聘教师辅导,本校教师主要负责组织并赛前指导者,以相应分值的50%计分;

  ⑤越级参赛,按市级比赛标准计分或降1-2级计分;

  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联办的比赛适用本标准,其他部门按本标准的50%计分;

  ⑦推荐学生作品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按C类市级一等奖计分,省级按C类省级二等奖计分;

  ⑧若比赛以名次颁发奖项,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第四名按第三名的50%计分,之后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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