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4年秋季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20 发布者:网络中心 文章来源:微信转载 阅读 : 1210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4〕3号)和《泉州市直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教初〔2024〕1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秋季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丰泽校区180人,城东北校区225人。







二、招生服务范围



1.丰泽校区

  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


2.城东北校区

  (1)前头社区原村民子女;(2)安吉路以东、丰海路以西、通源街以南、海韵街以北的住宅区(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3)为尽量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拟采用随机摇号等方式招收位于安吉路以东、丰海路以西、海韵街以南、山海路以北范围内的保利城二期、水墨芳林住宅区(不含SOHO和商业办公区),以及美仙山花苑二期(南区)前头社区安置房的“三一致”户籍适龄儿童。







三、申请登记对象


  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申请登记条件


  1.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4)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新购房落户的,须符合“六年一个学位”要求。“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学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学校入学。

  因历史原因住房产权不明晰的,由学校根据实际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2.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范围学校报名登记,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3.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适龄儿童、华侨适龄子女(中国籍)申请入学,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学校接收。

  4.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学校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根据学校学位情况、高层次人才意愿等协调安排学校接收入学。

  5.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有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到学校入学,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

  6.符合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办理。







五、申请登记办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4〕6号)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市直小学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改革,泉州市教育局制定《泉州市直小学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1.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证明材料,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前头社区原村民子女,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拆迁协议、股权证等证明材料,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2.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对象,须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3.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并填写相关入学申请表,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4.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5.符合上述第5类、第6类招生对象条件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申请,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六、线下便民咨询服务


  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出现异常情况,可到学校具体咨询。若网上报名登记无异常,则不必到校咨询。

  1.咨询时间:7月5日上午8:30-11:30。

  2.咨询地点: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丰泽校区教学楼一楼教室。

  3.携带材料:户籍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家长、学龄儿童相关页码信息),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办理抵押贷款的请出示由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前头社区原村民子女,须提供户籍簿、房产证、拆迁协议、股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入学,须提供相关入学申请表(见学校网站《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可A4纸打印,提前填写)及相关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每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位家长带领到校咨询,进入校园时,有序排队,不扎堆,不喧哗,不抽烟,不乱扔纸屑,保持校园整洁。







七、温馨提示


  1.敬请家长仔细阅读入学申请登记通告,按时登记,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及学位。

  2. 7月18日,公布网上初审结果,家长可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查看初审结果。7月25日前,学校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及政策照顾等对象录取结果。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3.凡提供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假产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其申请入学就读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4.一年级新生入学前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0-6岁疫苗接种。请家长带适龄儿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当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查验,换取《泉州市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于新生入学时将《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交班主任。报名登记暂不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5.招生工作按上级规定执行,招生文件发布在学校网站(http://www.qzesx.net)“校务公开/招生事务”栏中,家长可以上网查阅,下载相关表格。学校招生人员都应遵守廉洁招生的要求,家长切莫相信“托人”或“打点”交费的谎言,谨防上当受骗。

  6.扫码关注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学校信息。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95-22196525

  监督电话:0595-22939525





  附件:泉州市直小学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泉州市直小学教育入学“一件事”

网上报名服务指南


  1.今年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且符合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7月1日8:00—7月4日24:00。

  ●温馨提示:为了给您营造一个良好的报名体验,各位家长无需在网上报名开启的第一天集中进入报名,以免出现网络拥塞。录取情况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没有直接关系。

  3.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入口在哪里?

  答:申请参加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的家长,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泉州市教育(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提交报名。

  电脑端入口:进入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找到“网上办事”-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入口:登录闽政通APP,找到泉州“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若报名期间家长或监护人不在泉州市,闽政通APP左上角切换城市到“泉州”后,再通过“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

  4.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应该如何操作?

  答:可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uanzhou.gov.cn/)或泉州市教育局公众号,于6月底发布的详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参加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前必须先在闽政通APP进行实名注册是吗?

  答:是的,网上报名前,家长必须在闽政通APP中进行实名注册认证。

  ●温馨提示:实名注册认证成功并不是网上报名成功。实名注册只是让申请人在闽政通APP中取得一个符合要求的账号密码而已。实名注册认证成功后,家长须在7月1日至7月4日用这个账号和密码登录闽政通,再根据报名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的相关信息。

  6.如何在闽政通APP进行实名注册认证?

  答:请务必先了解如何注册认证。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右下角的“我的”-选择“点击去登录”,跳转到登录界面;首次注册的家长,点击登录界面右上角的“注册”按钮,根据注册提示步骤操作。注册成功后,根据认证步骤提示选择对应认证类型,完成L4认证即可。

  ●温馨提示:只能用适龄儿童父母或代办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不能用适龄儿童本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认证,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7.网上报名时要上传哪些材料?

  答:根据选择的报名类型,系统自动获取相关报名材料信息。若材料获取成功,则无需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若系统获取失败,请根据提示补充上传有效的佐证材料。

  8.政策照顾对象家长如何报名?

  答:①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登录泉州市教育(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无需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②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于7月1日-7月4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9.如何查询网上报名的录取结果? 

  答:7月30日前家长可登录泉州市教育局官网或闽政通AP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特别提醒: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涉及伪造证件的将依法报请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95-28281991

  闽政通APP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591-62623959

  泉州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quanzhou.gov.cn/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撰稿:教务处  编辑:杜子强

一审:李福安  二审:饶燕燕

终审:黄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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