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等有关事项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0-09-29 作者:校长室 发布者:校长室 阅读 : 80383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和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泉教明电〔2020〕4号),为了做好“中秋.国庆”佳节的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等工作,学校提醒各位家长中秋国庆节期间确实履行好学生监护人的义务,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放假时间安排暨冬季作息时间

1.10月1日(周四)至8日(周四)放假,共8天,9日(周五)按功课表正常上课,10日(周六,补上周四功课)。

2.10月9日开始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上下学时间不变,下午预备提前20分钟,2:20开始预备,2:25分第一节上课,下午放学时间4:00分(一二年级,周四城市少年宫活动除外),4:50分(三至六年级)

二、疫情防控安全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建议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国(境),原则上不跨省活动,

特别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泉或出省的,须向学校请假,并如实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妥善做好个人防护。

2.凡出省旅游、探亲访友的,返泉后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返校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

码“绿码”,否则不能入校。

3.家长学生不要接触境外返回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泉人员,如有接触如实向学校报告。

4.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通过钉钉系统如实准时上报学生与共同居住人的健康情况。  

三、注意安全事项

1.游泳安全。不让孩子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坚决避免孩子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亡事故。

2.交通安全。您的孩子外出活动时须有成年人陪同,严禁乘坐无牌、无证、醉驾、毒驾和超速、超载车、船等交通工具;出门时请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马路,更不能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马路,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3.治安安全。教育孩子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甄别校园校外欺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的行为,不要参与打架、斗殴,更不要参与涉黑涉恶的行为,关注孩子是否参与吸毒、邪教等活动。

4.网络安全。不要让您的孩子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教育孩子在家上网时要上健康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要随便与网友见面。

5.心理安全。家长朋友们要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跟孩子多谈谈开心的学校生活,帮助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学习生活中。

6.活动安全。孩子外出活动需经家长同意,随时关注孩子活动的时间、地点与活动人员情况,并要求孩子要准时回家;参加大型活动时或到人员集中场所要注意安全,做好防踩踏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踩踏事件;外出旅行时,请遵守景区安全规定并时刻关注天气情况,注意做好出游防范台风、泥石流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7.居家安全。教育孩子在家时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煤气,确保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能让陌生人入室,注意防范犯罪分子各种诈骗方式对孩子的伤害;注意做好高楼防坠落安全措施,以防发生高楼坠落事故。

8.卫生安全。防止食用过期、变质等不卫生的食品;食用冰棒、冰淇淋等冰凉食品要适量,切忌暴饮暴食,以防食物中毒;由于季节交替容易发生传染病,请注意防范,返校时如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暂不返校。

9.科学作息。国庆节时间比较长,要教育孩子按照正常时间作息,晚上不要太晚休息,早上不要睡得太迟,要适当引导孩子到室外参加体育锻炼,力求做到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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