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寒假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0-01-10 作者:校长室 发布者:校长室 阅读 : 4314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校历安排,1月16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文明的假期,请您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监护工作,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请予支持和配合: 

一、重视安全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教安函[2019]60号文件,为了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保证您的孩子过一个快乐、安全的节日和假期,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安全。请提醒您的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尽量远离水泥罐车等大型货车;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及“死飞”自行车,不坐副驾驶座位;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搭乘低速货车、搭乘拖拉机、搭乘超载车辆、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家长应注意的行为: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 

2.防溺水安全。提醒孩子不随意到江、河、湖、海边游玩,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3.消防安全。教育孩子在家时不玩火、玩电、玩煤气,不使用“三无”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不乱接电线等;要遵守市区及农村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学校分发的消防安全告家长书的要求做好寒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4.集体活动安全。春节及寒假期间参加大型活动或到人群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踩踏事件。学校如有组织活动会事先与家长联系,家长确认后方可让孩子参加,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5.注意饮食卫生和防寒防冻防疾病安全。寒假的气候变化较大,家长应做好孩子的防寒防冻工作;提醒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各种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指导孩子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四月份学校将要举行全校性运动会,请家长督促指导孩子进行体育锻炼,完成体育作业,为运动会做好准备)。

6.文化娱乐安全。请不让孩子前往“三厅两室两吧”(营业性舞厅、歌厅、卡拉OK演唱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网吧、迪吧)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场馆;提醒教育孩子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侮辱欺凌他人;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迷网络空间、不与网友见面,文明健康上网;请关注孩子平时玩的“游戏卡”内容,严防孩子沉迷玩“游戏卡”之中。

7.防范孩子吸毒安全。新型毒品“娱乐消遣品”“俱乐部毒品”等新型毒品的出现,一种俗称“开心纸”的新型毒品在社会上售卖,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请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活动范围,严防孩子吸食毒品。

8.治安安全。寒假、春节是社会治安案件的高发期,防范孩子参与有打架、斗殴、暴力、欺凌的黑恶势力行为,坚决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注意防范犯罪分子通过电信等各种形式对孩子实施诈骗。

9.防范高处坠落安全。寒假、春节期间,孩子独自在家的时间较多,要做好防范孩子从高楼坠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高楼坠落事件。

二、准时返校

下学期学校定于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一)开学并正式上课,请提醒孩子按作息时间准时到校上课。 

最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全体教职员工祝您和您的家人新春快乐,万事如意,鼠年吉祥!

礼!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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