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垃圾分类倡议书(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10-15 作者:少先队部 发布者:少先队部 阅读 : 35800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家长、同学们:

我们现在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特别是生活垃圾的剧增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如果我们把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有用的部分重新回收利用,不仅可以节约大量资源,还能够降低垃圾处理费用,减少占用土地资源,从而使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我们每一位都是责无旁贷的,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向广大师生、家长发出倡议:

积极加入垃圾分类行列。按照泉州市出台的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将根据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四类:

1.可回收物(“宝”):包括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玻璃、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易腐垃圾(“湿”):指生活垃圾中有机易腐烂的垃圾。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3.有害垃圾(“害”):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纽扣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电热蚊香片,家用化妆品,废胶片,废墨盒,废硒鼓,废笔芯等。

4.其他垃圾(“干”):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肉食骨骼(大骨头)、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尘土等。

为了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让我们携手努力行动起来,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家园一定会更美好!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文明、更进步!保护环境、受益你我,请您给环境多一些关爱!

为了这份义不容辞的责任,请您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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