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我校开展违规销售危险玩具安全宣传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7 作者:保卫科 发布者:保卫科 阅读 : 23158

为了保护广大学生人身安全,我校根据有关要求针对校园周边店铺是否经营销售“水晶宝宝”、“电子烟”危险玩具进行检查整治,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2月8日,泉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陈荣煌科长、丰泽区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丰泽工商所工作人员以及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李永忠、丰泽教育局安全股吴凯思对我校周边店铺进行销售“水晶宝宝”等危险玩具进行排查整治。

12月11日,我校保卫科长杜清泉向全体老师通报市场上发现有经营“水晶宝宝”等危险玩具的行为,强调加强玩具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校园内学生 “水晶宝宝”“电子烟”等危险玩具,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坚决防止学生因不慎误食误吸等,危害学生健康。

12月21日,丰泽派出所民警林炳阳对涉嫌经营“电子烟”玩具的商铺进行检查整治,对违法经营的商铺要求其自己进行整改,严禁再次销售。

据悉,近期,中小学校周边部分商家售卖“水晶宝宝”、“电子烟”等危险玩具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易致儿童误吞误吸,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2月8日,市委书记郑新聪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教育、工商等部门要联手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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