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泉州二实小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比赛地点:泉州市侨乡体育中心陈延奎田径场。
三、参加比赛单位:1-6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报名组队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条件和分组: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2.分组:按年段分组。
甲组:六年级 乙组:五年级
丙组:四年级 丁组:三年级
戊组:二年级 己组:一年级
五、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男、女运动员不可互相调剂。
3.每名运动员限报二个比赛项目。(接力赛除外)
4. 甲、乙、丙、丁组4×100米接力赛每班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人数6人,比赛时选派4人参加,戊、己组8×50米迎面接力赛每班可报男、女各一队,人数10人,比赛时选派8人参加。
5.各班不得冒名顶替,如发现则取消该组全组得分及名次。
6.戊、己组的沙包投远、立定跳远项目和甲、乙、丙、丁组的垒球、跳远项目,每项每班男、女各限报12名运动员。
六、比赛项目:
1.甲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垒球、跳高、跳远。
2.乙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垒球、跳高、跳远。
3.丙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垒球、跳高、跳远。
4.丁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垒球、跳高、跳远。
5.戊组:60米、100米、200米、8×50米迎面接力、沙包投远、立定跳远。
6.己组:60米、100米、200米、8×50米迎面接力、沙包投远、立定跳远。
七、得分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竞赛按成绩录取个人前六名给予表彰奖励,并按7、5、4、3、2、1计算得分。
2.各单项参加人数不足七人,以成绩按参加比赛人数减一录取名次,即六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录取前五名,五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录取四名,余类推。只有二人参加比赛的项目不举行比赛,但是允许更改其他项目。
3.各年级接力赛成绩分数加倍。
4.破校田径运动会最高记录加5分。
八、团体名次和成绩相等计算办法:
1.各年级按各班参赛运动员得分多少,分别录取年段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2.团体总分相等,以该班运动员得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个人名次相等,则进行附加赛。
九、注意事项:
1.各班应认真选拔运动员,报名参赛项目分布要广,并有组织地进行锻炼。
2.报名表分性别填报,不得涂改。报名表运动员号码一栏由编排组统一填写。
3.体育组根据学校器材数量,借给各班一些器材进行锻炼,各班应办理手续,并管理好器材,使用后当天统一归还体育组。各班应注意教育学生爱惜体育器材。
4.各班应充分利用班级体育骨干和积极分子,组织锻炼,讲究方法,注意安全。由于学校沙坑较少,各班应轮流练习。
5.各班的报名表应于十月十三日前送交体育组,以便及时编排。
6.本规程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市二实小第十四届校运会组委会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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