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关于2013年春季收取代办费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3-02-28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16896

 

贵家长:

  经向市教育局请示,现将本学期收取代办费事项通知如下:

  1、课本费、簿籍费收费标准按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泉价[2013]22号“关于泉州市2013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执行(详见表1),款项由班主任代收。根据“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多退少补”的原则,期末欠余情况将在班级公示,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开具发票向家长公示。

  2、根据泉教综[2012]42号文件精神,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由学校统一代购的,请按照标准(详见表2)交费,费用由班主任代收后交书店,后以班级为单位,由新华书店开具发票向家长公示。下学期愿意由学校统一代购的请填写代购申请单交班主任。

表1 各年段课本费、簿籍费收费标准(单位:元)

 

课本费

簿籍费

合计

一年级

35

8

43

二年级

37

8

45

三年级

50

8

58

四年级

52

8

60

五年级

53

8

61

六年级

53

8

61

表2 教辅材料收费标准(单位:元)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课标小学语文同步单元练习

5.38

5.15

5.6

6.96

6.51

6.73

课标小学数学同步单元练习

6.06

6.06

6.96

6.96

6.96

6.96

小学语文生字练习册(北师)

5.4

5.4

/

/

/

/

小学《开心寒假》

4.8

4.8

4.8

4.8

4.8

4.8

合  计

21.64

21.41

17.36

18.72

18.27

18.49

监督电话:12358 22196525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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