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泉教职改[2012]3号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2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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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2年12月15日前,根据《福建省"小中高"教师职务考核情况表》的要求,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听课及答辩,择优确定送市评审推荐的人选,非专任教师和专任教师的推荐数均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数(详见附件1)。
我局将于2012年12月20日左右,组织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与论文答辩,并组成推荐考核组择优确定送省评审人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和汇总,并于2012年12月25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须提交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闽教人[2012]106号之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E-mail:22777351@163.com)。
附件:1.泉州市"小中高"教师职务推荐名额控制数
2.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