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情况

中共泉州二实小支部党员廉政准则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党务公开 发布者:党务公开 阅读 : 17606

根据党章和党纪的有关规定,为了检查、督促党支部成员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原则

  1、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长短、功劳大小,监督和被监督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

  2、民主公开的原则。在党内监督中,要真正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3、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党内监督中,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批评准确,诚心诚意。不得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别活动和泄私愤。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

  1、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准在公开场合发表违反党的决议的言论;不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消极应付,阳奉阴违。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原则。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高度集中;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不准各行其是,不服从组织决定。

  3、必须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忠于职守,不允许脱离学生、不负责任;不许弄虚作假、欺下瞒上;对学生要处事公正,关系爱护每一个学生。

  4、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
5、必须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三、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1、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所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小组的监督。

  2、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必须参加。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鉴定制度。

  5、充分发挥教代会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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