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三至六年级线上教学于12月30日结束;31日起,全校寒假开始。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会齐心协力,共同陪伴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每一天!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安函〔2022〕18号),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安全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疫情防控安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假期疫情防控不可懈怠。请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孩子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提醒孩子要保持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用餐时使用公筷及注意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原则上不参加祭祖、宗亲聚会、大型家庭聚会,不参加同学、校友联谊活动;提醒孩子注意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开窗通风;指导孩子每日坚持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关注学校转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虚假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环境;放假期间,孩子如出现新冠阳性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及时前往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社区报告。同时,寒假的气候变化较大,请您做好孩子的防寒防冻工作,注意孩子饮食卫生,提醒孩子不购买、不食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提醒孩子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各种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
二、交通出行安全
提醒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尽量远离水泥罐车等大型货车;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不骑 “死飞”自行车;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超载车辆、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家长应注意的行为: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
三、防范溺水安全
不让孩子随意到江、河、湖、海边游玩,教育孩子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防范消防安全
教育孩子在家时不玩火、玩电、玩煤气,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不乱接电线等;要遵守市区及农村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告家长书的要求做好寒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五、集体活动安全
春节及寒假期间参加大型活动或到人群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踩踏事件;学校如有组织活动会事先与您联系,您确认后方可让孩子参加,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六、文娱网络安全
不让孩子前往“三厅两室两吧”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引导孩子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场馆活动;提醒教育孩子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文明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网上侮辱欺凌他人;增强自护自律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迷网络空间。
七、防范吸毒安全
“娱乐消遣品”等新型毒品的出现,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请您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活动范围,严防孩子吸食毒品。
八、社会治安安全
寒假、春节是社会治安案件的高发期,防范孩子参与打架、斗殴、暴力、欺凌的黑恶势力行为,坚决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时,请您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不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注意防范犯罪分子通过电信等各种形式对您和孩子实施诈骗;加强孩子与陌生人交往的安全知识宣传,以防孩子被陌生人拐骗。
九、防范高坠安全
寒假、春节期间,孩子独自在家的时间较多,要做好防范孩子从高楼坠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高楼坠落事件。
十、心理健康安全
请您注意关注孩子假期的心理健康变化,引导孩子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乐观积极的朋友交往。
下学期学校定于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开学,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请您提醒孩子按作息时间准时到校上课。
最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全体教职员工祝您和您的家人新春快乐,万事如意,兔年吉祥!
致
礼!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12月31日
撰稿:杜清泉 编辑:杜子强
一审:李福安 二审:饶燕燕
终审:黄加贤